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全党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新发展阶段,要完整、准确地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全党务必站在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举全党全国之力,统筹安排、强力推进,让包括脱贫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朝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彰显党的根本宗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要毫不动摇地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要紧紧扭住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健全领导体制,压实工作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各项举措落实,不断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
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自觉讲政治,对国之大者一定要心中有数,要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党和全国人民团结一致,砥砺前行,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全人类减贫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充分展现了我们党领导亿万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的伟大奇迹,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脱贫攻坚的伟大成就,极大增强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极大增强了全党全国人民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这些成就的取得,归功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挂帅、亲自督战,推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为党和国家战胜各种艰难险阻、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了“压舱石”作用。实践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驰而不息重农强农的战略决策完全正确,党的“三农”政策得到亿万农民衷心拥护。在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就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党和全国人民必须要全面学习、系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理解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紧密结合具体实际学懂弄通做实。要始终遵循党的农村工作基本经验,奋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
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要全力加强党的农村工作组织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要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省、市、县级党委要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县委书记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省、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都要确定联系点。开展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进行备案。强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每年分解“三农”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持续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激励关怀,提高工资补助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要全力推动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总方针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制度保障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因此,要坚持把解决好吃饭问题作为首要任务,牢牢掌握国家粮食安全的主动权,端牢中华民族的“铁饭碗”。要坚持乡村振兴“一盘棋”、一张蓝图绘到底,统筹推进乡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推动“三农”全面协调发展。要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等治理和修复。要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高乡村善治水平。要坚持以实干促振兴,遵循乡村发展规律,规划先行,分类推进,加大投入,扎实苦干,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要全力完善农村发展工作制度。要将我国新时代“三农”工作推进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各地要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设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专项小组或工作专班,建立落实台账,压实工作责任。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加大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每年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考核结果应用,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市县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强化乡村振兴督查,创新完善督查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政策举措落实落地。要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村级组织不合理负担。